
一、主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局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7年7月7日至9日在吉林省体育局夏季竞技运动保障中心(原后勤中心田径场)。
三、参赛单位
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
各中学运动员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所在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报名,代表所在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或县(市、区)参加相应年龄组比赛。
四、竞赛项目
(一)甲组
男子(19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3000米障碍(0.914)、110米栏(1米)、400米栏(0.914米)、10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铁饼(1.75公斤)、七项全能[110米栏、跳远、标枪(800克)、400米、铁饼、跳高、1500米]。
女子(18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0.84米)、400米栏(0.762米)、5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五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
(二)乙组
男子(19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2000米障碍(0.914米)、110米栏(0.914米)、400米栏(0.84米)、5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公斤)、铁饼(1.5公斤)、标枪(700克)、五项全能[11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1500米]。
女子(18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0.762米)、400米栏(0.762米)、3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五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
(三)丙组
男子(7项):100米、400米、1500米、5000米竞走、跳远、铅球(4公斤)、四项全能[110米栏(0.914米)、跳高、标枪(700克)、1500米]。
女子(7项):1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竞走、跳远、铅球(3公斤)、四项全能[100米栏(0.762米)、跳高、标枪(600克)、800米]。
五、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省体育局颁发的注册证参赛。甲组运动员和外省户籍运动员还须代表吉林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外省户籍运动员协议期不低于6年)。
(二)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分别限报一队,报名人数不限,每名运动员限报三项,可兼报接力。各单位每项接力限报一队。
(三)运动员年龄规定
1.甲组(18-19岁):1998.01.01至1999.12.31出生。
2.乙组(16-17岁):2000.01.01至2001.12.31出生。
3.丙组(15岁以下):2002.01.01以后出生,骨龄16岁以下。
(四)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五)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运动员须签订参赛声明(附后),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不能参赛。
(六)报名确认后如运动员出现伤病不能参赛,需开具医院证明,无故不参赛者,取消该运动员本次比赛剩余项目或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七)拒绝参加省田径队集训或集训中途擅自离队的运动员,取消其成绩。
六、竞赛办法
(一)参照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二)根据各单项报名人数决定赛次。
(三)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本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背心和短裤),服装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要求,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号码布由承办单位提供。
(五)比赛在塑胶场地进行,比赛器材由承办单位统一准备。
(六)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公布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提出申述,并交申述费500元。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不足8人(队)参赛时:7人参赛录取前6名,不足6人(含6人)录取前3名,不足3人录取1名。
(二)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接力、全能项目双倍计分;破全省青少年纪录者加9分。
(三)以各参赛队为单位进行团体总分排名。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单位颁发奖杯,4至8名颁发奖状。
八、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自规程下发之日起开始报名,6月12日截止,并将加盖体育行政主管单位(县区级文体局或市体育局)公章的纸质报名单传真或邮寄到省体育局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将报名单电子模板发送到田自中心指定电子邮箱。报名材料不齐全、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报名单电子模板内容必须与纸质报名单内容相一致,否则不予进行编排。参赛队员的保险单以及参赛声明须在报到时上交,否则取消参赛资格。报名单电子模板在吉林省竞技体育群文件中获取,报名指定邮箱:jilintianjing@sina.com
省体育局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邮编:130022;传真:0431-81819160。联系人:王萍,电话:0431-81819160,13304300370。
(二)裁判员于比赛前两天报到,运动员于比赛前两天报到。
(三)比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竞赛有关事宜及确定参赛运动员名单,由各单位指定1名代表参加。
九、其它
各单位旅差费、食宿费自理。
省体育局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选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和部分裁判员参加工作,其余人员由承办单位根据比赛工作需要选派。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跨栏比赛栏架设置
组别 | 项目 | 栏架高度 | 起点至 第一栏 | 栏间距离 | 最后一栏至终点 |
男子甲组 | 110米栏 | 1米 | 13.72米 | 9.14米 | 14.02米 |
400米栏 | 0.914米 | 45米 | 35米 | 40米 | |
女子甲组 | 100米栏 | 0.840米 | 13米 | 8.50米 | 10.50米 |
400米栏 | 0.762米 | 45米 | 35米 | 40米 | |
男子乙组 | 110米栏 | 0.914米 | 13.72米 | 9.14米 | 14.02米 |
400米栏 | 0.840米 | 45米 | 35米 | 40米 | |
女子乙组 | 100米栏 | 0.762米 | 13米 | 8.50米 | 10.50米 |
400米栏 | 0.762米 | 45 米 | 35米 | 40米 | |
男子丙组 | 110米栏 | 0.914米 | 13.72米 | 8.70米 | 17.98米 |
女子丙组 | 100米栏 | 0.762米 | 13米 | 8米 | 15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