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主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局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农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7年7月3日-7月5日
地点:农安县
四、参加单位
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
(一)女子甲组(3项)
5公里个人计时赛、15公里个人计时赛、30-50公里个人赛(集体出发)。
(二)女子乙组(3项)
1公里个人计时赛、5公里个人计时赛、10公里个人计时赛。
(三)女子丙组(2项)
500米个人计时赛、5公里个人计时赛。
(四)男子甲组(4项)
1公里个人计时赛、5公里个人计时赛、
30公里个人计时赛、40-60公里个人赛(集体出发)。
(五)男子乙组(3项)
1公里个人计时赛、5公里个人计时赛、20公里个人计时赛。
男子丙组(2项)
500米个人计时赛、5公里个人计时赛。
六、参加办法
(一)注册自行车项目和冬季项目运动员必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省体育局颁发的注册证参赛。甲组运动员和外省户籍运动员还须代表吉林省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外省户籍运动员协议期不低于6年)。全国注册信息以总局注册信息查询系统审批通过为准。
(二)年龄规定
1、甲组(17-18岁):1999.01.01至2000.12.31出生。
2、乙组(15-16岁):2001.01.01至2002.12.31出生,骨龄17岁以下。
3、丙组(14岁以下):2003.01.01以后出生,骨龄15岁以下。
(三)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四)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和签订参赛声明(附后),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不能参赛。
(五)报名确认后如运动员出现伤病不能参赛,需开具医院证明,无故不参赛者,取消该运动员本次比赛剩余项目或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六)拒绝参加省队集训或集训中途擅自离队的运动员,取消其成绩。
七、竞赛办法
(一)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二)比赛服装、器材和车辆自备,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印有本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
(三)运动员必须佩带经过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认可的安全头盔。
(四)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公布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提出申述,并交申述费500元。
八、录取和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不足8人的按实际人数录取。
(二)女子甲组15公里个人计时赛、30-50公里个人赛;男子甲组30公里个人计时赛、40-60公里个人赛4个项目参赛人数不足6人不予办理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男子、女子甲组前三名成绩达一级运动员等级,第四名至第八名成绩达二级运动员等级。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务于赛前30天网上报名,并将加盖体育行政主管单位(县区级文体局或市体育局)公章的纸质报名单传真或邮寄到省体育局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将报名单电子模板发送田径中心指定电子邮箱。报名材料不齐全、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报名单电子模板内容必须与纸质报名单内容相一致,否则不予进行编排。参赛队员的保险单以及参赛声明须在报到时上交,否则取消参赛资格。报名单电子模板在吉林省竞技体育群文件申获取,报名指定邮箱:jilintianjing@sina.com
省体育局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邮编:130022;联系人:高扬,电话:81819160,1319600944,传真:0431-81819160。
(二)裁判员于比赛前两天报到,运动员于比赛前一天报到。
十、其它
(一)省体育局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选派技术代表和部分裁判员参加工作,其余人员由承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二)运动员号码布由承办单位提供。
(三)各单位食宿和交通费一律自理。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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