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文体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落实《全面健身计划》和《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在认真总结2015、2016年“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的基础上,普及足球运动,宣传推广科学、健康的足球发展理念,展现延边州足球活动特色,提升我州足球人口数量,足球运动水平。根据吉林省体育局关于“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部署与要求,延边州体育局2017年继续开展延边州“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州足球协会、各县市文体局
三、竞赛时间
县区选拔赛:2017年4月10日—7月30日
市州半决赛:按延边州足协发布时间为准
四、竞赛活动内容
(一)娃娃组5人制足球赛(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少年组5人制足球赛(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青年组5人制足球赛(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社会组11人制足球赛(200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鼓励各海选赛区开展个人秀、家庭秀等趣味性足球活动,大区赛、总决赛不单独列项。
五、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2017年“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竞赛规则》执行。
(二)本次足球联赛采取县(区)选拔赛、市州半决赛、冠军参加全省总决赛的赛制进行。先由县(区)组织本辖区联赛,集体参赛队不少于25支;各市冠军队参加全省总决赛;长春市和延边州作为中国足协重点城市产生冠军队将直接参加全国北区决赛。
(三)凡是在赛事秩序册中出现“我爱足球”字样或标识,并在赛场有明显“我爱足球”标识的比赛,均认可为“我爱足球”系列赛事。
六、参赛资格
(一)参加本次活动的运动员必须是中国内地公民或港澳台地区在内地居住的居民。
(二)社会组11人制比赛,2017年在中国足球协会或境外足协注册过的职业(男子乙级以上、女子乙级以上)青少年竞技系列运动员不允许报名参赛。
(三)社会组5人制比赛,2016至2017年曾在中国足协注册过的职业(中超、中甲、中乙、女超、女甲、青少年竞技系列)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2015-2016年度参加中国足协甲联赛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2016-2017年度参加中国足协五超联赛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其他人员凭相应身份证件参赛。
(五)比赛组委会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核。如果发现运动员资格不符,则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
(六)参赛人员应保证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在参赛时与赛区组委会签订参赛责任书。
(七)运动员参赛期间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七、参赛报名
(一)半决赛由县市文体局统一组织向承办单位报名。
(二)参赛球队可以由学校、机关、公司或个人为单位自发组织。
(三)5人制各组别比赛需报运动员7-10人,领队、教练各1人;11人制比赛需报运动员16-22人,领队1人,教练员2人。
八、比赛时间
本次联赛5人制足球比赛全场为40分钟自然时间。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10分钟。
本次联赛11人制足球比赛全场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15分钟。
九、比赛装备
运动队装备要求为,深浅两套颜色服装,穿适应足球场地条件的足球鞋、戴护腿板。
十、比赛中替换运动员方式
(一)5人制比赛替换人员不限。
(二)11人制比赛最多允许替换5人,换下的运动员不能重新换上。
十一、红、黄牌停赛办法
在本比赛中,运动员得红牌一张停赛1场。累计黄牌2张停赛1场。海选赛阶段未执行的红黄牌不带入省总决赛。
十二、比赛决定名次办法
(一)淘汰赛如双方运动队在常规比赛时间内打平,则采用球点球决胜方法。
(二)小组赛中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小组赛结束后,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之间总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之间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之间公平竞赛积分较少者名次列前,根据公平竞赛积分办法,得红牌一张积3分,黄牌一张积1分,因两黄所得红牌积2分。
7.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十三、录取名次及奖励
本次比赛每个组别录取前八名,第一名1个、第二名3个、第三名4个,颁发奖杯。
十四、上报材料:
请各县(市)于2017年4月25日前将本地区活动方案报延边州体育局群众体处。活动结束后,各县(市)要将秩序册、成绩册、活动总结(开展活动次数和参与人数要报准确数字)、图片和视频资料报送州体育局群众体育处。
十五、经费
(一)本赛事不准收取报名费。
(二)省体育局负责给各市州、县区拨付比赛补助经费,此经费只能用于本项赛事(不足经费由各地体育部门负责)。
(三)州级半决赛经费:各参赛队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费及比赛其他费用由州体育局负责。
(四)参加大区赛、总决赛球队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五)参加大区赛、总决赛球队交通费用自理。
十六、联系方式
州体育局群体处 联系人:国庆
电话:0433-2730083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7年延边州“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报名表
延边州体育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