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延边州体育局 延边州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图们市教育局 图们市体育局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0年9月19日—9月21日
比赛地点:图们市网球协会网球场
五、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设初中组、小学A组、小学B组
(二)竞赛项目
初中组、小学A组:(单打、双打) 小学B组:(单打)
六、参赛单位
各单位以县(市)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七、参赛办法
(一)各组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运动员人数不限。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跨组。
(二)年龄规定:
初中组、小学A组4-6年级、小学B组1-3年级
(三)参赛运动员需持学校学籍卡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如果不能当场出示证件原件取消比赛资格。在吉林省注册代表延边州以外其他地区的运动员不准报名参赛。
(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和签订参赛保证书,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否则不能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执行。
(二)组别不足3个队的报名项目,取消该组别比赛。
(三)小项不足3人报名,取消该项比赛。
(四)每局比赛是一盘决胜制,6:6抢七。
(五)6人(对)以下,采用单循环制比赛;若7(含7人)人(对)以上,采用分组循环制比赛。第一阶段:分别进行小组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A、B两个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排出第一名至第四名;A、B两个组后几名进行同名次比赛,决出第五名至第八名。
九、录取办法
(一)各组各项比赛实际参赛不足3人时,取消该组别比赛;实际参赛3人时,比赛录取前1名;实际参赛4人时,比赛录取前2名;实际参赛5人或6人时,比赛录取前3名,以实际上场比赛人数或队数为准,各组别录取前3名颁发成绩证书,奖牌。
(二)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三)大会评选“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奖,具体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运动员资格审查表》(纸质版)、学籍卡(纸质版)、二代身份证、参赛保证书、近期2寸免冠红底电子版照片(注明:姓名、出生年月日、组别),分别盖县(市)体育局、教育局、医务部门公章(各一式二份)经县(市)教育局备案后,报送到所在县(市)体育局,由县(市)体育局统一报送到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邮寄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西路5155号延边州体育局3楼308室、金显收,电子信箱地址:2859135151@qq.com,联系人:金显,联系电话:2738873,无公章或逾期报名的按不参加论处(以邮戳日期为准)。
各县市体育局报名联系方式:
延吉市 电话:2702208 珲春市 电话:7623372
图们市 电话:3632404 敦化市 电话:6238366
和龙市 电话:4227024 龙井市 电话:3232763
安图县 电话:5822662 汪清县 电话:8816909
(二)运动队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一天上午到大会报到,大会于报到天下午3点召开由领队、教练员参加的联席会,会议地点图们市文体局会议室。各参赛队须交500元押金,赛会期间无违纪现象,赛后将退回抵押金。否则不记代表队名次。
(三)裁判员报到:裁判员于赛前一天上午9点以前到大会报到,报到地点图们市网球协会网球场、报到当天进行培训和实习。
十一、裁判员
大会裁判长与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经费
各代表队的一切经费全部自理。
十三、赛事纪律规定
教练员、运动员违反相关规定的,由赛事活动组委会或相应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视情况依纪依规处理。教练员、运动员有以下行为的应视情况采取警告、通报批评、停赛、禁赛等处罚。
1.弄虚作假等虚假比赛行为;
2.通过行贿受贿、自行或指使运动员消极比赛、违规干扰比赛进程等实现操纵比赛或影响比赛结果的行为;
3.以诋毁、谩骂、吐唾沫、打手势等不文明、不道德的言行侮辱、侵犯对方相关人员,以推、撞、击、打、踢、踩或其他暴力方式故意伤害对方相关人员等行为;
4.以占据场地等形式故意干扰、阻碍其他运动员比赛,干扰执裁,不服从判罚,攻击裁判员,拒绝领奖,不尊重观众或煽动观众干扰比赛等扰乱赛场秩序的行为;
5.为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或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等行为;
6.无故弃权或停赛、罢赛,或在赛事活动期间酗酒、赌博、闹事等行为;
7.向媒体散布不实或不负责任的言论等行为;
8.其他违背体育道德、违反公序良俗、违反赛风赛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违法的言行。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延边州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一)延边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比赛,以及学生资格认定。
(二)延边州体育局负责组织比赛,以及制定比赛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