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吉林省体育局吉林电视台
二、承办单位吉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吉林电视台公共·新闻频道延边州体育局三、协办单位吉林省羽毛球协会延边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延边羽毛球协会四、比赛组别及项目(一)项目:男单、女单A 组:11-14 岁组(2007 年 1 月 1 日--2004 年 12 月 31 日)B 组:15-18 岁组(2003 年 1 月 1 日--2000 年 12 月 31 日)C 组:19-23 岁组(1999 年 1 月 1 日--1995 年 12 月 31 日)(二)项目: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D 组:24-40 岁组(1978 年 1 月 1 日--1994 年 12 月 31 日)E 组:40-59 岁组(1959 年 1 月 1 日--1977 年 12 月 31 日)五、比赛时间、地点2018 年 9 月 22 日 - 23 日,延吉市斯宝特羽毛球馆(报名截止时间:9 月 15 日)六、参加办法分站赛:凡吉林省籍公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羽毛球俱乐部、 高校(博士、研究生、本科大专院校)、部队及在吉林省务工的人员(出具工作证明)等均可参赛。参赛者必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工作证、医保卡等、驾驶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备查验)1.国家和各省乒羽中心注册的现役及退役专业羽毛球运动 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2.运动员向各县市文体局通过邮箱报名,由各县市文体局统一上报。七、竞赛办法(一)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二)各组别、各项目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比赛。第二阶段为单淘汰赛(录取名次根据分组另定)(三)采用 31 分制,每球得分,一局定胜负,16 分时交换场区,31 分封顶。(四)裁判长根据各组别实际报名情况可以调整赛制、分组数,修改计分办法及确定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队数。裁判长有权根据赛场实际情况调整比赛场序。(五)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六)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 ,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 10 分钟者为罢赛。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七)依据中国羽协现行规则确定循环赛名次。(八)参赛队必须遵守比赛时间、场序,准时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除第一场按规定时间外,以后比赛以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迟到 10 分钟则视为自动弃权。(九)比赛使用由组委会提供的统一比赛用球。运动员须穿着适宜羽毛球运动的服装,双打配对选手应尽量保持着装颜色一致,款式相近。(十)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裁判员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员的裁决有异议者,可向裁判长提出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 10 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十一)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参赛俱乐部及运动员,我们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羽毛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乃至禁赛等处罚。(十二)参赛队员不可兼项参赛(十三)未尽事宜将在比赛前领队会上作补充说明。八、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一)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2.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选派人员组成。(二)分站赛裁判员由赛区组委会选派。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各组别取前八名并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各组第一名队员,组成延边州代表队参加省总决赛。十、报名报到(一)报名运动员人数不限
报名邮箱龙井:417869825@qq.com延吉:5225531@qq.com珲春:1076357669@qq.com敦化:1241541800@qq.com图们:wtj0923@126.com安图:1121026856@qq.com和龙:460865836@qq.com汪清:83990233@qq.com(二)报到各队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下午 13:00 后到延吉市斯宝特羽毛球馆报到,15:00 进行领队教练联席会。十一、其它(一)延边站赛期间各参赛队所有费用自理。(二)总决赛期间,延边州代表队的交通费由延边州体育局承担,食宿费由大会负责。(三)参赛队员比赛期间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出现异议时裁判员核实运动员身份。分站赛冠军队员参加总决赛需提供保险和体检证明方可参赛。(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五)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