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文体局:
为深入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制度,塑造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公益形象,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省体育局拟采购一批社会体育指导员服装,并进行配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发目的
(一)宣传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志愿服务精神。
(二)展现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风采,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公信力。
(三)调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四)体现政府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服务保障。
二、服装种类
每套8件:运动上衣、运动裤、棉马甲、圆领T恤、夏季运动短裤、帽子、背包、运动鞋。
三、配发对象
(一)配发给在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并长期坚持在一线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一、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及2016年吉林省配发过服装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再配发。
四、配发程序
(一)各县市收集、汇总、提交配发服装人员名单。
(二)上报延边州体育总会将进行资格审核。
(三)服装采购完毕后,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服装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按照配发对象的要求和分配数量,严格筛选符合条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详实准确地收集社会体育指导员个人信息并填写《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服装配发信息填报表》(附件2),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0月10日前报延边州体育总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于钟凯
电话:0433-2730087
(二)未按照本通知关于配发指导员服装要求执行的各县市相关责任人一经查实,按违纪行为追究责任。
六、其它
各县市要将配发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服装纳入全民健身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统筹考虑,通过配发服装更好地体现政府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服务保障,激励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附件:1、各县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服装配发数量分配表
2、吉林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服装配发信息填报表
延边州体育总会
2017年9月5日